恭贺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正式获得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《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行政许可甲级资质证书》(证书编号:110201701200035)。
我司原获得的《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行政许可乙级资质证书》(证书编号:210201507150011)注销。
“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资质”实行行政许可制度,许可资质分甲级、乙级。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2013年7月20日发布的《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》中“第七条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许可资质承担业务范围”为“甲级:承担全国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建设项目主体工程、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的设计业务,其规模不受限制。承担人防指挥所工程项目设计业务,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。取得甲级许可资质的单位承揽设计业务时,应到项目所在地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人防主管部门备案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。乙级:承担发证机关行政管辖区域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(不含各类人防指挥所)主体工程、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的设计业务。”我司本次获得的是最高等级“甲级”。
此次资质升级体现了我司在人防工程设计领域的综合实力,有助于扩大我司业务范围、提升我司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。也将进一步增强我司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,为我司拓展全国市场业务打下坚实的基础,对我司持续发展与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。